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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请设立民营科技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有符合工商规定的企业名称和依法订立的企业章程;
2、 有明确的专业技术领域和业务范围以及合法的专利或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 3、 有与技术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本,一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研究所的注册资本在10万元即可;
4、 有固定的技术业务经营场所和技术设施;
5、 有与技术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职科技人员,其中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至少三名。
二、 申办程序: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市工商局、区工商分局或工商所。
2、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区工商分局或工商所。
3、 《新建民营科技企业申请书》:区科技局民营科技科。
4、 验资报告: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
5、 科技局批文:区科技局民营科技科。
6、 领取营业执照:区工商分局或工商所。
7、 刻印章:区工商分局指定印章制作单位。
8、 企业代码:市或区技术监督局。
9、 税务登记: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三、 管理与服务:
1、 区科技局是莱山区民营科技企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服务、监督和管理,不参与经营活动,不承担经济连带责任;
2、 区科技局每年对全区民营科技企业进行一次年度统计和资格审查,对已不具备民营科技企业条件的,将会同工商部门,取消其民营科技企业的资格;
3、 区科技局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以下主要服务:(1)、科技立项;(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成果鉴定;(4)、成果奖励申报;(5)、技术合同登记;(6)、专利咨询。
审办热线:6719990 联系人:梁成建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33号A210房间
监督电话:6719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