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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科学技术局是全区科技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隶属高新区管委、莱山区政府,业务上接受市科技局的指导。
莱山区科学技术局设三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1、协助科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调研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信访、机要、督办、保密、安全保卫、会议组织等工作;
2、负责科委物资、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
4、督促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各类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行政接待工作;
7、负责防震减灾预案的制定和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地震的群策群防工作。
(二)计划成果科
1、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全区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负责拟定科技三项经费安排意见和科技发展基金的使用意见;
3、负责组织对全区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密级划定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对全区科技成果的认定、登记、申报、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4、管理全区科技宣传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全区的科技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与工作,组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
(三)民营科技科
1、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审批、管理及宏观调控、协调、服务等工作;
2、负责全区专利申请、管理、登记和专利技术引进工作,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组织实施"技术合同法",贯彻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规定。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和技术市场的管理、统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仲裁技术合同纠纷;
4、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