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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去年“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以来,全市多数部门和单位都建立和开通了分网站,在政务公开、为民服务以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网站的动态信息发布量少,更新缓慢。很多单位没有设专人负责信息的搜集和更新工作,不能动态适时地同步反映部门的工作,使信息的时效性大大降低。二是为民服务的内容少,功能差。虽然大部分网站提供了本部门的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等信息服务,但是利用网站进行行政审批以及解决问题等方面明显不足。三是网站信息数据少,质量差。不能全面准确地为公众提供各种信息服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程度低,很多掌握大量信息资源的单位不能和其他单位实现共享和交换。
为有效解决政府网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政府网站健康发展和发挥应有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及信息资源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网站要按照《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规范》(附件1)的要求进行完善和规范。要有针对性地开办各种特色栏目,特别要加大网上审批和为民办事的力度,使公众能够快速获取政府信息,得到便利快捷的政府服务。
二、下大力气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的组织和发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目录及各部门分工》(附件2)的要求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提供和更新维护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确保网站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实用、安全。
三、各单位要根据《“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资源目录及各部门分工》的要求,在各自的分网站中设立相应的栏目,最迟于7 月20 日以前将本部门负责的信息资源,通过门户网站的统一内容管理平台,录入各自的资源数据库中,并及时将发生变化的数据进行更新。尚没有建设网站的单位以及内部业务系统的批量数据,可通过网站内容管理平台的专用接口界面,将变动信息更新至门户网站的主数据库。
四、特殊格式的信息,如:图片、视频、音频及附件类等特殊格式电子文档应预先处理成适合在互联网发布的数据格式传送给门户网站指定的维护单位(市综合信息中心)。附件类文本信息应按照网站发布的技术要求整理为标准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如pdf 格式等。
五、具体技术要求可咨询门户网站的维护单位或与其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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