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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信息网是烟台高新区管委和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与中国烟台APEC工业园网站三站合一,两个域名、一个版本。为加强高新区网站的管理,更好地发挥政府网站“形象窗口”、“服务平台”的效能,保证安全、可靠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立足于对外宣传高新区,服务于对外开放,服务于公众、社会的网站建设指导思想,烟台高新区网站的主要任务,一是对外宣传高新区,推介区内企业,展示烟台高新区对外形象,成为世界了解烟台高新区的“名片”;二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窗口”;三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平台”,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准确地发布政府有关规章和政策措施,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种政务信息和公益性信息服务,为公众营造一个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
二、网站建设与管理
高新区网站的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突出效果”的原则。网站栏目的设立和网上发布的内容由区政府办公室审核、确定,并根据全区发展的需求不断调整、改进、完善、提高。网站由区政府计算机中心主办,委托杰瑞公司建设与维护。
成立网站编辑部,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并各自确定一名有较高文字水平的工作人员参与网站信息采集和编辑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府计算机中心,每周活动一次,负责网站主要栏目内容的更新和发布;全区成立信息员队伍,由各部门负责文字材料的人员兼职,负责本部门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以及网上反馈意见的处理工作。要求有较高文字工作能力基础、责任心强、岗位相对稳定,人员变化时报区府计算机中心备案。
三、网站信息收集发布
(一)网站信息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政务活动和重要工作。上级领导视察我区工作、区内发生的大事要事,各部门、各行业的重大活动、典型事迹等。
2、招商引资信息。对外招商引资信息、重点项目、技术产品的推介,招商引资的法规、投资常识等。
3、管委公告。以管委和区政府公布的,符合保密法规规定,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
4、部门公告。各部门适宜在网上公布的内容。
5、图片新闻。上级领导来我区视察、区内重大活动、国内外友好往来、重要活动的照片,以及区内标志性、典范性建筑物和其它介绍我区风土人情等方面的照片。
6、在线视频。介绍区内发展的专题片、区内重大活动录像(实况)、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重点企业和产品推介。
(二)对网站内容实行分工承办机制。有关版面内容分工为:
1、园区新闻、新闻图片栏目,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提供。
2、招商引资栏目,由区招商局负责承办。
3、工业园区栏目,由各工业园负责。
4、部门公告栏目,由发布公告的部门负责审核承办。
5、韩语、英语、日语网站的信息管理,由招商局负责,区计算机中心协助。
6、文件查询,由档案局负责。
7、其它栏目,由区计算机中心负责承办。
详细分工和要求见附件二。
(三)政务公开。除法定保密事项外,各部门应通过网站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1、本单位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向社会发布的公告。
3、部门机构设置及职责。
4、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办事事项及程序、标准时限、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
5、投诉信箱。
6、其他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
各部门在网站上的信息有变化时,要及时报送计算机中心。
(四)视频洽谈室。区级领导设立一个个人专户,各部门设立2—5个用户,用于招商引资和业务工作的远程面对面洽谈。
(五)网站反馈意见的处理。对有详细联系方式的网上反馈意见,责任部门要在一周内与当事人联系并答复。管委主任邮箱中反映的问题纳入区长公开电话处理流程中办理。
四、奖励措施
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全区年度信息化工作考评。记分标准:部门报送信息,文字采用一篇2分;图片采用3分;视频资料采用5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每年按照累计分数对前三名给予物质奖励。
五、网站运行与安全
高新区网站发布、转载新闻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各部门为政府网站提供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各部门提供的政务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单位主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
加大网站宣传力度,区内部门、院校、企业的网站都要在其网站首页上连接政府网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高新区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计算机中心应与杰瑞公司保持联系确保网络安全。 |